索引号: 01251010-023/2018-717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8-09-12
发布单位: 县卫生计生局

关于做好2018年度女性安康保险工作的通知

龙卫计发〔2018〕1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进一步完善全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女性安康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保时间

女性安康保险实行一年一保,今年在1015日前完成投保收费工作。

二、保险对象和保费

女性安康保险的保险对象为全县范围18-60周岁的已婚妇女。该保险的保险费为每份每年50元,首次投保有90天的免责期,保险金额最高42000元。具体如下表:

保障内容

保险金额

保险费用

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卵巢癌、子宫内膜癌、宫颈癌、输卵管癌、阴道癌、子宫肉瘤

40000

50元/人/年

子宫全(次)切除术、卵巢切除(剥离)术、卵巢囊肿剔除术、子宫肌瘤摘除术

2000

三、投保方式

女性安康保险采用集体投保的形式,根据不同对象分别由所在乡镇(街道)组织投保。投保时需提供投保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等内容的纸质清单(加盖公章)及电子表格等各一份。

四、经费来源

女性安康保险的保险费根据县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政保合作)管理办法及计生协相关文件精神,“县里出一点、乡镇(街道)补贴一点、村里支持一点、个人承担一点”精神,原则上由县财政出资8/人,各乡镇(街道)出资12/人,个人承担30/人的方式筹集(县级财政出资以26.05万为限)。村级也可视集体经济情况,从鼓励广大女性参保的角度出发,对个人承担的出资予以适当补助。

五、保险办理

女性安康保险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收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游县支公司承保。

六、工作目标

女性安康保险分两个阶段进行,2018915日前为集中收费阶段,2018915~30日为巩固提升阶段。原则上到1015日前,按政府要求所在辖区承保率要达到50%以上。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计生协要及时组织召开相应工作会议,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每个行政村落实一名联系人,积极协调女性安康保险相关工作,要建立考核机制,有序有效推进。

   (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培训,上门服务、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营造有利于女性安康保险全面推广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女性的参保意识,促进女性安康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游县支公司要切实加强管理,简化手续、建立健全保险服务网络,为广大女性提供便捷高效的承保和理赔服务。根据参保信息,以行政村为单位将参保人员信息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

   (四)完善机制,稳步推进女性安康保险并做好后续理赔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多形式多渠道推广女性安康保险。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总结,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应及时将情况反馈至县计生协,一同提出有效解决方法,确保工作健康有序推进。投保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细致做好后续理赔工作,让基层广大计划生育群众真正得实惠。

   龙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龙游县财政局                

   龙游县计划生育协会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游县支公司  

201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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