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23/2018-717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8-09-12 | |
发布单位: | 县卫生计生局 |
关于做好2018年度女性安康保险工作的通知 | ||||||||
龙卫计发〔2018〕1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完善全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女性安康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保时间 女性安康保险实行一年一保,今年在10月15日前完成投保收费工作。 二、保险对象和保费 女性安康保险的保险对象为全县范围18-60周岁的已婚妇女。该保险的保险费为每份每年50元,首次投保有90天的免责期,保险金额最高42000元。具体如下表:
三、投保方式 女性安康保险采用集体投保的形式,根据不同对象分别由所在乡镇(街道)组织投保。投保时需提供投保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等内容的纸质清单(加盖公章)及电子表格等各一份。 四、经费来源 女性安康保险的保险费根据县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政保合作)管理办法及计生协相关文件精神,“县里出一点、乡镇(街道)补贴一点、村里支持一点、个人承担一点”精神,原则上由县财政出资8元/人,各乡镇(街道)出资12元/人,个人承担30元/人的方式筹集(县级财政出资以26.05万为限)。村级也可视集体经济情况,从鼓励广大女性参保的角度出发,对个人承担的出资予以适当补助。 五、保险办理 女性安康保险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收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游县支公司承保。 六、工作目标 女性安康保险分两个阶段进行,2018年9月15日前为集中收费阶段,2018年9月15日~30日为巩固提升阶段。原则上到10月15日前,按政府要求所在辖区承保率要达到50%以上。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计生协要及时组织召开相应工作会议,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每个行政村落实一名联系人,积极协调女性安康保险相关工作,要建立考核机制,有序有效推进。 (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培训,上门服务、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营造有利于女性安康保险全面推广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女性的参保意识,促进女性安康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游县支公司要切实加强管理,简化手续、建立健全保险服务网络,为广大女性提供便捷高效的承保和理赔服务。根据参保信息,以行政村为单位将参保人员信息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 (四)完善机制,稳步推进女性安康保险并做好后续理赔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多形式多渠道推广女性安康保险。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总结,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应及时将情况反馈至县计生协,一同提出有效解决方法,确保工作健康有序推进。投保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细致做好后续理赔工作,让基层广大计划生育群众真正得实惠。 龙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龙游县财政局 龙游县计划生育协会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游县支公司 2018年9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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