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游县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为99000万元,决算数为10212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2%,比上年增长13.5%。
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税收收入927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3%,增长13.1%。其中增值税25%部分1222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4%,增长10.8%;改征增值税272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3.5%;营业税243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3.2%,下降9.0%,主要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因素;企业所得税40%部分85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0%,增长2.6%;个人所得税40%部分326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9.7%,下降12.5%;城建税42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5.7%,下降5.1%;城镇土地使用税8551万元,完成预算的140.2%,增长62.1%,增长幅度较大主要是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实行分类分档奖励政策原因;其他工商税收1631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9.4%,增长29.1%;耕地占用税284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40.8%,增长375.1%,主要是跨期入库因素;契税963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2%,增长34.5%,主要是凤凰型地块、建材市场、华都等大项目入库。非税收入940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2.1%,增长17.4%。其中专项收入281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4%,增长13.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22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4.8%,下降11.9%;罚没收入425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6.8%,增长47.3%,主要是交警部门罚没收入增加因素。
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246411万元,综合考虑预算执行过程中省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以及上年结转下年支出等因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292096万元。决算数为2731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5%,比上年增长14.9%。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7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6%,增长3.9%;公共安全支出1431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9%,增长15.9%;教育支出6036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1%,增长5.3%;科技支出688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增长18.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7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8%,增长2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2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4%,增长16.6%;医疗卫生支出321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6%,增长50.4%,主要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出资标准提高以及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由原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为医疗卫生事务支出等因素;节能环保支出31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4.5%,下降55.9%,主要是上年光伏发电示范项目一次性补助因素;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23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8%,增长73.3%,主要是省补助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增加因素;农林水事务支出560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9%,增长18.4%;交通运输支出158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3%,增长13.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74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7.7%,增长196.0%,主要是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省补助资金增加和上年山海协作产业园建设专项资金结转使用因素;其他各项支出76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6.2%,下降32.5%。
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2129万元,省财政各项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161627万元,市财政转移支付补助595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9000万元,调入资金33242万元,上年结转使用资金16597万元,上解省支出24298万元,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4年可用资金为304253万元。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7311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157万元,滚存结余1897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18979万元。上述数据反映,通过采取增收节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调入资金等有效措施,弥补了年初预算缺口,已连续20年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并且全面消化了历年赤字1098万元,较好地完成了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收支任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13147万元,因受我县工业用地转性出让增收因素影响,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上升,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169147万元。决算数为24496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4.8%,增长125.8%。其中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5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6%,增长15.0%;残疾人保障金收入3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3%,增长11.3%;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292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7%,增长6.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3391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8.0%,增长140.7%,增长幅度较大主要是凤凰型地块转性县国资公司摘牌后补交出让金的原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12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0%,下降4.6%;其他各项基金收入512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0%,下降10.4%。
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4年政府基金支出预算为113147万元,综合考虑预算执行过程中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性基金增收以及上年结转下年支出等因素,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281081万元。决算数为27713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6%,增长117.4%。其中教育支出28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增长127.0%,主要是省补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和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改善专项资金因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下降14.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5466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0%,增长125.2%,主要是土地出让金增收因素;农林水事务支出1005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增长130.6%,主要是“强塘”工程省补助增加;其他支出572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2.1%,增长36.0%。
政府性基金收入2449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3104万元;上年结转使用资金151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7138万元,调出资金12094万元(根据财政部规定,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数不得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超过部分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从2015年起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11项政府性基金改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滚存结余3943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3.社保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23376万元,决算数为11295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1.6%,比上年增长47.6%。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102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3.2%,增长99.6%,主要是被征地农民一次性补交养老金因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70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0%,增长12.4%;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32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4%,增长13.4%。
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94631万元,决算数为906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8%,比上年增长32.3%。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74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1%,增长52.5%,主要是被征地农民转保后基金支出增加因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446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9%,增长15.3%;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7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3%,增长15.6%。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2951万元,上年结余8500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067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720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05557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949万元,完成预算的61.3%,同比增长10.2%,其中主要收入的分项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62635万元,完成预算的60.8%,增长7.1%。其中:增值税25%部分6155万元,完成预算的44.4%,增长4.6%,改征增值税1512万元,完成预算的48.8%,增长35.4%,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和金属制品业拉动了增值税的小幅增收;营业税20587万元,完成预算的74.7%,增长33.1%,主要是建筑业营业税在几个房地产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的支撑下反弹增收4113.2万元,国资公司代扣房屋租赁营业税增收755万元;企业所得税40%部分5926万元,完成预算的63.0%,增长4.9%,主要是企业效益提升以及地税部门加强汇算清缴和税务稽查查补增收;个人所得税40%部分2092万元,完成预算的58.1%,下降7.6%,减收的主要项目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分别减收238.9万元和105.8万元;城建税3068万元,完成预算的64.3%,增长20.7%;城镇土地使用税6218万元,完成预算的70.7%,增长12.9%;其他工商税收9080万元,完成预算的51.6%,下降16.7%,减收的主要税种是土地增值税,减收额为2409.8万元,主要是去年部分企业资产转让清算一次性征收土地增值税2625万元,今年同期只有325万元,同比减收2300万元;耕地占用税2527万元,完成预算的36.1%,下降5.8%;契税5470万元,完成预算的74.9%,下降15.6%。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减收1164万元,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房产交易下降,农民建房和自建房户数减少造成两税减收。
非税收入12314万元,完成预算的63.7%,增长29.3%。其中:专项收入5556万元,完成预算的49.7%,下降6.4%,主要是因为今年土地出让少,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两项计提同比减少936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因时间差因素减少入库13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142万元,完成预算的48.6%,下降25.3%,主要是实施清费减负政策,以及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2036万元,完成预算的45.2%,增长1.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580万元,完成预算的278.0%,增长5967.8%,增收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半年专户利息收入1200万元及时缴入金库,二是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益催缴力度,国资总公司补缴了历年代收的应缴未缴租金余额2003万元。
此外,完成上划中央“四税”收入30553万元,完成预算的50%,增长3.3%;完成财政总收入105502万元,完成预算的57.5%,增长8.1%。
全县上半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202万元,完成预算的45.6%,比上年实绩增长12.2%。主要是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的要求,逐步完善专项资金拨付流程,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范围,严格控制财政专户收支规模,同时项目实施进度偏慢导致上半年支出进度偏慢。
主要支出的分项执行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99万元,完成预算的52.3%,增长14.2%;公共安全支出6213万元,完成预算的41.4%,增长3.6%;教育支出23847万元,完成预算的33.9%,下降3%;科技支出5273万元,完成预算的71.7%,增长9.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97万元,完成预算的22.4%,下降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50万元,完成预算的77.3%,增长76.4%;医疗卫生支出21963万元,完成预算的61.3%,增长32.2%;节能环保支出1106万元,完成预算的22%,下降63.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01万元,完成预算的94.9%,下降36.2%;农林水事务支出29203万元,完成预算的40.1%,增长4.6%;交通运输支出2006万元,完成预算的17.2%,下降5.6%;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3108万元,完成预算的28%,增长18.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237万元,完成预算的68.8%,下降35.5%;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407万元,完成预算的23.2%,增长23.3%;住房保障支出1144万元,完成预算的65.6%,同比增支114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支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18.4%,下降74.1%;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90万元,完成预算的23.8%,为当年偿还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三期)应付利息和服务费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政府基金预算收入40652万元,完成预算的48.4%,比上年同期下降20.1%。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104万元,完成预算的65%,增长52.9%;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79万元,完成预算的131.7%,绝对额增收79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2万元,完成预算的6.3%,下降92.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1906万元,完成预算的40.6%,下降39.8%,当年入库数主要是年年红地块跨年度入库,2015年上半年没有大的地块出让,只有园区部分工业用地出让和零星补缴地价款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280万元,完成预算的37.3%,下降58.7%;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04万元,完成预算的75.3%,下降19.9%;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7357万元,完成预算的258.1%,增长433.1%,主要是因为证件工本费、检验检测费,以及征(土)地管理费等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转入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核算。
政府基金预算支出42210万元,完成预算的36.2%,比上年同期下降32.2%。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5万元,完成预算的37.8%,增长171.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7970万元,完成预算的37.6%,下降38.3%;农林水事务支出444万元,完成预算的44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82万元,完成预算的25.6%,增长29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散装办和新墙办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月支付额度相对均衡;其他支出2509万元,完成预算的21.1%,增长1167.2%,主要是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转入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核算后而相应增加支出。
3.社保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5658万元,完成预算的62.2%,比上年同期下降7.9%。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835万元,同比大幅下降46.9%,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有失地农民一次性补缴养老金23463万元,今年无此项增收因素;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064万元,同比下降12.1%,原因是单位和个人缴费率各下调0.5%,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减收。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1680万元,完成预算的48.3%,比上年同期增长18.8%。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0261万元,同比增长34.0%,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失地农民一次性转保造成今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数大幅增长。
三、2015年上半年财政税收的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财税部门按照县委十届八次全会、县政府十二届七次全会的要求,牢固树立“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努力做好“生财、聚财、用财、理财、管财”文章,主动适应财税改革的新形势,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促成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打下良好基础
1.着眼长远涵财源,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一是落实财税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包括“亩产税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农户小额贷款利息营业税减免、房产交易税收减免、福利企业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今年上半年通过各环节审批或备案等方式为企业(个人)减负让利8336万元。二是助力企业融资发展。继续用足用好1亿元工业企业还贷周转金,切实解决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上半年共为64家企业提供还贷周转227次,周转金额达15.99亿元。发挥工业小微企业助保金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1-6月份,为2家企业提供借款250万元。积极筹建昊诚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搭建企业融资新平台。三是发挥奖扶政策作用。扶“微”助强,确保企业奖扶政策落实到位。会同县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向上申报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等项目,今年累计申报或安排项目78个,已到位上级专项扶持资金2260万元。及时拨付各级财政涉企奖补资金4124.20万元,其中“新三板”挂牌签约奖励210万元,有效增强企业活力。
2.全力以赴抓收入,壮大地方可用财力。一是强化税收征管。结合行业分类科学划分征管区域,加强重点税源控管和收入分析,提升征管效能;严格依法开展欠税公告,实施欠税人员离境清税,防范欠税风险;加强与公安、国土、水利等部门的协作,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发挥稽查警示作用。开展行业税收专项检查,重点对房地产企业、多年未查的工商贸企业及省重点税源企业落实自查工作;开展发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发票违法问题高发、频发的金融保险、房地产、商业批发和零售、加工制造、中介机构等行业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1-6月份,共组织查处收入471.8万元。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深化“以票控费”、“以票促收”工作机制,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对非税收入的催缴力度,促进非税收入及时缴库,上半年收缴了国资公司代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益2003万元及专户利息收入1200万元,充实了地方财力。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力配合部门、乡镇(街道)争取中央、省级的各项补助。湖镇镇成功列入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中心镇建设示范试点,可连续3年获得中央财政2600万元/年补助。连续第二年获得中央粮食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补助1200万元。
3.立足民生优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求。一是不断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全年安排7亿元用于教育事业发展,同比增长0.4%;安排3.59亿元用于卫生事业,同比增长11.4%;安排3亿元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增长13.9%;投入6249万元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农村文化礼堂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博物馆前期工作。二是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资金的测算和保障工作,年初已预留两项改革资金1.1亿元。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按市级统筹要求,明确2015年我县筹资标准为700元、省县两级财政补助标准从2014年的360元提高到470元,补助总额达1.38亿元。三是持续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为载体,重点保障“五水共治”共建生态家园专项经费,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推进富硒产业聚集区、特色基地、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上半年共拨付支农资金4.22亿元,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四是继续缩减行政开支。做好“三公”经费压缩工作。对各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的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行维护费指标继续按照上年指标数分别压缩5%。
4.深化改革促规范,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探索改革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出台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下一步将通过市场化征集投资项目的方式,以“直接投资”、设立“子基金”等运作模式,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探索和推行PPP模式,建立项目储备库,做好项目示范推介,高坪桥水库建设和六春湖养生运动休闲区项目被成功列入省示范项目,既减轻财政即期投入压力,又可提高项目运行绩效。二是继续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全口径预算,将政府所有收支包括债务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编制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城东土地储备融资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首次完整编制政府“四本预算”。三是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出台了《关于完善财政专项资金审批事项的意见》,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速度,进一步落实审批责任。探索建立公开、透明的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机制,通过公开招投标完成财政专户资金(第一期)1.5亿元的竞争性存放工作。四是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力度,统一清理标准,收回两年以上各类结余资金3.7亿元。统筹安排收回资金用途,通过纳入部门预算、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优先保障民生支出,确保预算平稳运行。明确财政收回资金使用流程,建立年中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五是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禁令,严格财经纪律,对12家事业单位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审核管理。1-6月份,审核中心共审结“三算”项目439个,净核减资金1.22亿元,净核减率为10.0%;会计核算中心共纠错、拒付金额2937.12万元。
总体来看,上半年我县财政运行总体良好,为顺利完成全年收入任务打下扎实基础。但是由于上半年的收入中,上年结转占较大比重,随着跨期税款逐步入库,上半年的收入增幅已呈现出逐月下降的趋势,而且收入结构亦呈现不合理态势,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偏高,达16.4%,可持续性不强,在经济下行趋势仍未见底、部分实体经济运行仍然困难、“营改增”等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叠加影响下,后期增收压力较大,全年要确保实现8%的增长目标难度不小。与此同时,刚性支出有增无减,民生保障支出、生态家园建设、预期车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改革、设立产业发展基金、高坪桥水库政策处理等重点工作都需要大量财政资金的投入,财政收支平衡难度持续加大。随着财税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对财税工作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做好财税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如在资金监管与绩效管理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在服务地方经济转型发展的能力上仍有待提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四、2015年财政收支平衡情况预测和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2.22亿元,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补助预计17.89亿元(其中省专项转移支付补助预计6.09亿元),上年结转使用1.89亿元,上解省级支出预计2.64亿元,这样,财政可用资金预计29.36亿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年初预算数31.18亿元(含上年结转支出1.8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支出预计6.09亿元)、今年各项民生政策等追加预算预计3000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将达到31.48亿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缺口2.12亿元。为平衡当年财政预算,弥补收支缺口,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不遗余力地培植财源,大力支持企业上市,推进产业基金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尽早运行,及时兑现各项优惠政策;依法依规抓好收入征管,规范非税收入收缴,做好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催报催缴;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继续做好财政存量资金的清理整合;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分清轻重缓急,确保民生和重点支出;进一步推进财政改革,完成新一轮乡镇(街道)财政体制调整,大力推行PPP模式,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半年我县财政地税工作面临十分复杂的形势,在经济增长趋于平缓、财税改革不断深化等一系列因素影响下,我县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较大,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但我们有信心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履行好自身职能,进一步强化“财税一盘棋”意识,努力当好全县改革发展的“操盘手”,为开创我县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美丽龙游创造美好生活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