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08〕32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准备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贯彻施行《条例》的组织领导
(一)充分认识贯彻施行《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条例》的公布施行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施行《条例》的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条例》施行前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做实。
(二)切实加强对贯彻施行《条例》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条例》的组织实施工作(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县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由县行政首脑机关信息中心承担。各乡镇、街道和县政府各部门要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必需的经费和办公场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工作机构,并于2008年3月15日前将分管负责人名单、职务、联系电话,工作机构名称、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县行政首脑机关信息中心(联系电话:7013699)。
二、扎实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积极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县新闻部门要开设专题节目,县政府网站要开辟专栏,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下载。重点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使广大群众了解《条例》的各项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抓紧组织实施《条例》的培训工作。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策咨询、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等。县人事部门要把《条例》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司法行政部门要把《条例》列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政府法制部门要把《条例》列入公务员依法行政考试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其他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安排,抓紧组织实施《条例》的学习和培训。
三、突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
(一)全面清理政府信息。由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按照由近及远、梯次推进原则,重点对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属于应当公开的必须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
(二)抓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省、市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和统一的目录规范文本。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市确定的统一标准,尽快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工作,确保2008年3月底前完成编制任务,并于5月1日前在政府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编制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工作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任务繁重,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协调,县政府督查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县政府法制办、县行政首脑机关信息中心等部门具体负责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县政府各部门要在认真完成本单位目录编制任务的同时,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指导。
四、落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配套措施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抓紧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县行政首脑机关信息中心负责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反馈制度;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制度;县保密部门负责制定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县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环保、交通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实施办法。各部门制定的相关制度于2008年3月15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各单位要按照制度要求,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进行。
(二)突出强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发布的法定载体,县政府信息中心要继续保持县政府门户网站在全省政务公开领域的领先优势,认真梳理上网政务信息,优化栏目设置,改进版面设计,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真正成为全天候、自助式的政务信息公开窗口。要加强县政府网站群建设,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都要建立自己的政务信息网站,确保正常运行。要加强内容保障支撑体系建设,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反馈信箱,方便公众及时获取和利用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同时,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公开栏、显示屏、小册子等多平台、多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五、加强对贯彻施行《条例》准备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尽快开展工作,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对贯彻施行《条例》准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县直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将在《条例》施行前对贯彻施行《条例》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县直其他部门可参照执行。
附件: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八年三月五日
附件
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连小敏 (县 长)
副组长:王良春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郑国华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洪玉章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谢荣茂 (县法制办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雪昌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贾仲银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益洪 (县发改局局长)
夏剑平 (县建设局局长)
陆 雄 (县财政局局长)
范卫祥 (县经贸局局长)
李 林 (县教育局局长)
吕美姿 (县卫生局局长)
饶晓明 (县环保局局长)
丰建清 (县交通局局长)
陆 民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
汪建国 (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劳红霞 (县物价局局长)
张根林 (县民政局局长)
李竹生 (县农业局局长)
虞婷婷 (县法制办副主任)
郑玉香 (县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
徐建丰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郑国华同志兼任,郑玉香、徐建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