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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年度县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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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08〕27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08

年度县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及危害财产安全等重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将浙江龙游亚印印刷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列为2008年度县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现予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一、浙江龙游亚印印刷有限公司

限期整改截至时间:2008年9月30日

督办单位:龙洲街道、县文广新局

二、浙江龙游辰港宣纸有限公司

限期整改截至时间:2008年9月30日

督办单位:龙洲街道

三、浙江龙游兴远钢木家具厂

限期整改截至时间:2008年9月30日

督办单位:东华街道

各有关乡镇(街道)以及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制订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对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和部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整改完毕后,县消防大队要及时组织消防验收,并上报验收结果。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消防投入,努力消除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我县消防安全环境,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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