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合力开展农资打假推进“放心农资”工程建设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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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SRC-29 |
日期:2007年04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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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政办发〔2007〕31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合力开展农资打假
推进“放心农资”工程建设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去年,按照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县农业、工商、质检等执法部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全县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实现了“十一五”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的良好开局。当前,春耕备耕在即,为认真贯彻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现就深入开展全县农资打假、扎实推进全县“放心农资”工程建设,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资打假推进“放心农资”工程的重要意义
推进放心农资工程是今年县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只有做到农资放心,才能实现“放心粮、放心油、放心蔬菜、放心肉”。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资打假、推进“放心农资”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农业生产资料既是农业生产的重要投入要素,又是现代农业科技的主要物化载体,农业生产中农资成本占总投入的60%左右。农资是一把双刃剑,假劣违禁农资不仅会造成农业生产的减产,还会污染农产品、农业生态环境,危及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甚至造成生产事故,损害农民利益,进而引发矛盾纠纷,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因此,“放心农资”工程是促进高效生态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最重要物资保障,更是维护农民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二、开展春季农资打假工作重点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5日至3月31日)
1、县农业、工商、供销、质检等相关部门根据我县实际和相关监管职能,制订春季农资打假集中执法行动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2、县农业、工商、供销、质检等相关部门联合召开全县农资批发、生产单位负责人座谈会,进一步学习贯彻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落实农资市场商品准入制度。
3、县工商、农业、供销等部门组织培育“放心农资店”,进一步深化农资市场商品准入,开展农资连锁配送经营。
4、县工商会同农业等部门联合开展“3·15”有关法律、农资知识现场宣传咨询,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5、县农业部门组织全县农资经营从业人员培训,讲授有关农资法律法规知识和农资、农技知识,并组织考试。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6月上旬)
突出重点,部门联动,采取拉网巡查与重点督查、明查与举报暗访、执法检查与质量抽查结合的方式,对农资重点品种质量进行全面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1、实施主体资格清理(4月1日-4月20日)。坚持“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县工商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龙游县实施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工作意见》等规定,对农资经营点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合理设置农资点布局,不再审批增设新的农资点,严肃查处无证、照经营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挂靠转让主体资格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2、把好农资审核关(4月1日-6月上旬)。县农业部门落实好经营者申报购入的农药、肥料、种子品种和提供的相应资料,重点审查标签内容不全、标注内容与产品登记不符的现象,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流通环节。县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农资广告的审查,严肃查处发布虚假违法农资广告的行为。
3、全面抽检农资质量(4月1日-5月20日)。县农业、工商、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对全县农资生产经营网点的农药、肥料、种子进行全面抽检,避免重复抽检,严禁乱收费。依法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加大对严重质量不合格产品公示曝光力度,警示消费者。
4、组织拉网式检查(4月1日-6月上旬)。县农业、工商部门密切配合,把好农资商品流通关,对全县所有农资经营网点开展一次执法检查,重点查处种子领域的生产经营假劣、散装、未审先推、无经营档案等违法行为;查处农药肥料领域的生产、经营假劣、违禁、套冒证、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查处农产品领域专业合作组织和生产加工者无或不健全生产档案、标签标识不规范、添加或使用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
5、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月10日-4月20日)。由县农业部门牵头,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分2个检查组,对重点区域和难点问题进行合力集中整治,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严查假劣,严打农资违法行为。要全面落实“两帐两票”和“一卡一书”制度,全县要求达到80%以上。
6、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4月20日-4月30日)。以农业执法和科技人员为主,工商和乡镇(街道)联动,组织农资经营信誉好的单位,赴重点乡镇(街道)开展“送法律、送农技、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咨询周活动,按照“突出重点、把握时机、营造声势、教育群众”的要求,深化农村“五五”普法教育,更好地服务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
三、加强领导,合力共建“放心农资”工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农资打假、推进“放心农资”工程是今年县政府承诺的实事之一,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强化层层监督。要以“两年”活动为契机,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制和工作措施,对工作不力、发生重大假劣农资案件并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密切部门配合。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农资打假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县工商、质检、公安、供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和权职一致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各施其职,并相互协作,建立合力监管的有效机制,不得相互推诿扯皮和多头重复执法现象。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掌握本区域农资经营状况,主动协助农资监管部门工作的开展,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创新监管机制。必须严格落实农资商品准入制度,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创建诚信农资经营单位和“放心农资店”活动,倡导守法、诚信经营,并在农资经营者自愿的基础上,推进农资行业协会建设,增强行业自律。进一步强化农资连锁经营调研探索,由县供销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农资连锁经营工作,稳步推进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标识品牌、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服务规范,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从根本上提高我县农资的放心程度。
二○○七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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