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县长信箱信件办理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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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SRC-29 |
日期:2007年0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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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政办发〔2007〕9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强和规范县长信箱信件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县政府信息网县长信箱专栏是县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方便人民群众向县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网络平台。县长信箱自开办以来,坚持"亲民、导民、助民、惠民"的指导思想,致力于张民智、排民忧、解民难、谋民利,在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县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信件办理质量和效果日益显现,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和充分信任。目前,县长信箱信件办理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与办理工作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有的办理态度不够认真,未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的办理责任未落实到位,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信件办理工作不够顺畅;有的反馈渠道和报送方式不够规范,未能按"双同时"要求及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答复等。为进一步做好县长信箱信件办理工作,提高信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县长信箱信件办理的范围。人民群众通过县长信箱,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县政府、政府领导反映以下信件予以受理:(一)对政府工作及政府工作人员的批评和意见;(二)对改进政府工作的建议;(三)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属于政府解决的有关问题。县政府办公室将填写《县长信箱督办通知单》,按照"属地管辖、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批转有关镇乡(街道)、部门办理。涉及党务工作的信件,将转请有关单位办理。
二、高度负责地做好县长信箱信件办理工作。县长信箱信件一经送达,各镇乡(街道)、部门要抓紧办理,一般必须在交办之日起5日内办理完毕。人民群众通过县长信箱反映的问题,承办单位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予以办理,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有理有据地予以答复。凡属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应及时研究解决;条件暂不具备的,要创造条件争取解决;反映的问题一时无法解决的,应向人民群众解释说明。确因情况复杂,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办毕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督查室说明理由及办理的进展情况。对逾期答复而未主动说明或答复空泛的信件,县政府办公室实行重复督办制度,并适时进行督查通报。
三、规范县长信箱信件的办理工作。各镇乡(街道)、部门主要领导是县长信箱信件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及时调查掌握信件反映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办理。县长信箱信件办理情况答复应由各镇乡(街道)、部门的主要领导签发,并按统一格式要求,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抄送范围,加盖单位公章,按照"双同时"要求及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答复报送县政府督查室收文处理。对不涉及隐私的信件答复,将在县长回音栏内公开发布。
四、加强县长信箱信件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县长信箱信件办理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实行"每月分析、按季通报、年度总结"工作制度,年终组织开展年度优秀来信者和优秀承办单位评比活动,并进行通报表彰。对不及时办理,延误工作的或办理工作不认真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积极构建"领导信箱"网络平台体系。各镇乡(街道)、部门要按照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外网建设方案,建立健全"局长(主任、镇长、乡长)信箱"功能,把"局长(主任、镇长、乡长)信箱"作为广开言路,关注民生、贴近民意的重要渠道,配合县长信箱积极构建网络平台体系,为方便人民群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开通"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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