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县府办文件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龙游县交易城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督办领导小组的通知
   访问次数:
龙政办发〔2006〕69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龙游县交易城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督办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浙政办发〔2006〕6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四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通知》文件精神,龙游县交易城列为省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为切实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龙游县交易城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督办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周耀明 (县政府)

副组长:赖晓清 (县府办)

成 员:张 鸣 (县公安局)

邵 鹏 (县工商局)

胡小平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游路宏 (县建设局)

兰郑建 (县消防大队)





二○○六年六月六日

隐私声明  |  帮助信息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备案登记库
龙游县人民政府主办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龙游县行政首脑机关信息中心建设管理
浙ICP备040013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