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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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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第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经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05年7月19日下午3时整委托浙江嘉泰拍卖公司龙游分公司在龙游大酒店公开拍卖3宗(编号为2005-2、4、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位置及主要规划指标:

1、2005-2号地块位于荣昌路以南,龙洲公园以西,紧临正在开发的“御龙湾”住宅小区,出让面积为3292M2,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容积率为≤2.11,建筑密度为≤40.5%,绿地率≥15%,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起拍价为65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00万元。

2、2005-4号地块位于荣昌路以北,阳光小区以南,东临龙洲公园。出让面积5940M2,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容积率为≤2.0,建筑密度为≤40%,绿地率≥10%,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起拍价为10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300万元。

3、2005-5号地块位于荣昌路北侧,平政路西侧,原龙游县消防支队地块。出让面积2723M2,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容积率为≤3.6,建筑密度为≤56.6%,绿地率≥10%,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该地块受让人根据需要可突破上述容积率指标,建设不超过18层的综合大楼,县政府将给予相关政策优惠(详见拍卖规定)。起拍价为13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400万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拍卖方式: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公司、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

2、有意参加竞买上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委托他人参加竞买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于7月18日17时前到浙江嘉泰拍卖公司龙游分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登记时,需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可抵充地价款,未成交者保证金即予退还(不计息)。

4、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进行拍卖。



三、上述地块在报名截止时,报名参加竞买人数不足三人的或拍卖后流拍的从次日起改为挂牌程序出让,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挂牌报名时间自2005年7月19日起至2005年7月28日17时止,受理报价时间自2005年7月19日起至2005年7月29日16时止(公休日除外),原已报名参加拍卖会竞买者,经本人申请可转入挂牌竞买。报名及挂牌地点在龙游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发展中心。



四、详细事项见《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文件》。



五、有关资料到报名处索取。

联 系 人: 钱志祥   徐根平

  

联系电话:7013988   7024899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200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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