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县有关部门获悉,县政府于9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龙游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实施后,已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现已有一参保村上报一名死亡人员名单,并追回多领保障金4000余元。
据介绍,县劳动部门在每月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前,先根据县民政部门提供的火化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比对,再结合各参保村按月报送的《已享受待遇人员生存状况月报表》,全面核查享受待遇人员生存状况。对已死亡人员,及时从次月起取消相应待遇。对弄虚作假或以其他非法手段获得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和其他待遇的,由县劳动部门追缴有关当事人的非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被征地农民参保人员生存检查制度,将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防止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的冒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