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游县下山脱贫晨东小区住房安置办法》(龙政办发【2009】88号)文件精神,县扶贫办会同县规划局和国土资源局,对相关乡镇(街道)上报的下山脱贫晨东小区住房报名农户的初审材料进行了联审。经审核,下列农户符合晨东小区安置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0年1月11日起至2010年1月17日止,公示期限七天。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向龙游县扶贫办提出书面意见。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报名农户,县扶贫办根据晨东小区房源、报名户型意向及可退宅还耕总面积大小等因素,分批次确定安置对象。对未取得安置资格的农户,县奔康公司退还其报名押金。
联系电话:(0570--7022847)
龙游县扶贫工作办公室
2010年1月10日
附:龙游县下山脱贫晨东小区住房报名农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