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游核电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选址阶段)
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总局14号令)和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开始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发布浙江龙游核电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公告如下:
一、 拟建工程名称、规模及概要
工程名称:浙江龙游核电厂工程
建设地点:浙江龙游核电厂厂址位于龙游县小南海镇团石村,地处浙中金衢盆地中部,衢江龙游段北岸。东距龙游县城区约10公里,金华市区约65公里,西距衢州市区约26公里。地理位置见下图所示。
建设规模:浙江龙游核电厂工程的规划容量为四台百万千瓦级AP1000型压水堆核电机组。工程将以一次规划,一次报批,连续建设的方式实施。
建设时间:浙江龙游核电厂工程初步计划2011年年底具备开工条件。
浙江龙游核电厂地理位置示意图
二、工程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西核电项目筹建处
通信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镇新桥南路32号
邮 编:314300
联 系 人:李玉明
联系电话:0573-86030312
传 真:0573-86030800
电子邮件:liym@qnpc.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10-11:30 下午12:45-4:45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1、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 1053 号
邮政编码:100840
地 址:北京840信箱,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付斌
联系电话:010-88022099
传 真:010-88022959
电子邮件:scb@cnpe.cc或dgs@cnpe.cc
2、浙江省电力设计院
资质等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 2010 号
邮政编码:310012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古翠路68号
联系人:费雄军
联系电话:0571-51105153
传 真:0571-88334012
电子邮件:zepdi@mail.hz.zj.cn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浙江龙游核电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 2.1-19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的规定分为三个阶段展开浙江龙游核电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第一阶段:评价准备
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核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
第二阶段:评价实施
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第三阶段:报告编制
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具体流程见下图: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NEPA-RG1的要求,浙江龙游核电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选址阶段)将涵盖如下主要内容:
第一章概述
介绍核电厂工程项目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依据,包括项目名称与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和规划、建设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依据。
第二章厂址与环境
提供厂址地区有关环境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和人群特性的基本资料,包括厂址地理位置人口分布及居民饮食习惯、土地利用及资源概况、气象、工程水文、地质地震和环境噪声。
第三章核电厂
阐述电厂建设的一般概括,重点描述三废处理系统、工程安全设施和污染物源项,包括厂区规划及总平面布置、反应堆和蒸汽-电力系统、电厂用水和散热系统、输电系统、工程安全设施及放射性废物系统和源项、化学物质排放、生活废物排放、放射性物质运输。
第四章电厂施工建设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论述电厂施工建设过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论述的重点应是土地和水利用所致的影响。
第五章电厂运行的环境影响
着重分析电厂正常运行(包括预期的运行事件)对环境的辐射影响以及散热系统运行的环境影响,其中正常运行的辐射影响应评价气态途径及液态途径的影响,考虑污染空气浸没外照射、地面沉积物的外照射、吸入污染空气的内照射和食入污染的蔬菜、粮食、水果、奶、肉等的内照射,饮用污染水的内照射,食入污染水灌溉的蔬菜、粮食和水果的内照射等。
第六章电厂事故的环境影响
按照国家标准《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 6249-86),在本阶段,对核电厂最大可信事故的放射性后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包括电站放射性事故分析,放射性物质运输事故和其它事故及实施场外应急计划的可行性。
第七章流出物监测和环境监测
包括运行前环境监测,运行期间的环境监测方案和运行期间流出物监测方案及质量保证计划。
第八章厂址筛选
从环境条件、气象条件、工程条件等方面对候选厂址进行综合比较,推荐较为适宜的厂址。
第九章公众参与
给出公众参与的目的、作用,调查原则和方法,调查范围、对象及调查内容和调查结果及统计分析。
第十章电厂建设和运行的效益分析
通过代价和利益分析充分论证电厂建设和运行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一章结论
根据国家法规和标准,对电厂运行的环境影响作出评价和结论性意见。
五、 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公众对核电及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2. 本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 本工程是否有利于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4. 本工程是否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实现发电能源的多样化;
5. 本工程是否有利于节能减排,优化资源利用、保护环境;
6. 本工程是否有利于改善当地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就业,带动消费;
7. 公众对在本地区建造本工程持何种态度;
8. 公众对本工程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9. 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将通过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参加座谈会等活动或以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咨询,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除了与本信息公告上的建设单位、环评工作承担单位联系外,也可与以下单位联系、咨询、反馈意见:
单 位:浙江省龙游县发展与改革局
通信地址:浙江省龙游县荣昌广场西侧行政大楼5楼
邮 编:324400
联 系 人:兰小文
联系电话:0570-7021405
传 真:0570-7021603
电子邮件:ly7024061@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3:00-6:00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
附件2:浙江龙游核电厂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