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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择龙游县污水处理厂招商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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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龙游县城北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经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浙发改投资〔2007〕56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4万吨/日处理,一期2万吨/日处理,现该项目完成可研批复。龙游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经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投资〔2006〕50号批准建设,规划建设规模4万吨/日,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原则,一期工程为2万吨/日,现已建成日处理1万吨的规模,并已投入试运行。

为积极探索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道路,有效拓宽城乡基础设施和市场公用领域投融资渠道,县政府决定把我县的城北污水厂特许经营权以BOT形式和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厂经营权以TOT形式公开向社会招商。为确保整个工作规范、合理、有序开展,现向社会公开选择一家社会声誉好、类似业绩多、专业技能强、团队结构优的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质要求:具备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二、业绩要求:提供类似成功项目业绩,并说明项目地址、时间、规模等详细资料。

三、团队要求:提供参与本项目招商全过程的项目团队人员组成结构,并说明组成人员的详细资料,包括专业、学历、业绩、从业经历等。

四、组织设计:提供操作本项目招商活动的详细组织设计。

五、费用报价:提供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城北污水厂BOT及城市污水厂TOT捆绑招商和单独城北污水厂BOT项目招商两套方案的费用,并说明费用组成)。

六、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08年8月20 日——2008年8月27日;递交地点:龙游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蒋伟国 电话:0570-7258018,13967017836。

七、中标确定:招商领导小组将对各报名单位所递交的资料进行评审,并将组织人员对报名单位进行考察,考察采用对报名单位直接考察与通过对业绩项目的业主单位间接考察相结合形式,最后根据评审情况、考察情况及代理费等,综合各种因素后选择一家社会声誉好、类似业绩多、专业技能强、团队结构优的招标代理机构,最终费用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

 

龙游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2008年 8 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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