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前期项目金点子征选活动的通知
   访问次数: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07〕75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重大前期项目金点子征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县"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暨"工业服务月"总结会议精神,创新项目谋划工作机制和方法,进一步动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为我县项目工作建言献策,努力提高项目谋划工作的水平和实效,科学谋划我县重大建设项目,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重大前期项目金点子"征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选范围

  一是围绕优化发展环境,优先推进交通、能源、水利等一些重要的基础设施项目;二是围绕统筹城乡、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优先推进新农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项目、生态建设项目和循环经济项目;三是围绕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优先推进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项目;四是围绕我县资源优势,优先推进重大市场化运作项目。
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投资导向及龙游实际,且具一定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必须在1000万元以上。

  二、征选办法

  "重大前期项目金点子征选"活动面向全县干部群众及县内外关注龙游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活动从2007年6月开始至2007年7月底结束,集中征选项目时间为二个月。建议项目需填制《龙游县重大前期项目建议表》,乡镇(街道)和部门直接到县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www.zjlyfgj.gov.cn)下载打印,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网站下载或向乡镇(街道)、部门申领表格。建议提出后可交当地政府转报至县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或直接通过县发改局局长信箱网上提交。

  三、表彰奖励

  县前期办对征集的建议项目进行筛选整理后,提交由相关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初步确定金点子项目名单,报县政府审定后确认入选项目和项目提出人(已列入"龙游县'十一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项目不作认定,雷同项目以上报时间先后为依据确认项目提出人)。
对入选的金点子项目,给予项目提出人1000元的奖励和荣誉证书。集中征选活动结束后,对符合县级重大建设项目标准的建议项目,仍实行给予项目提出人1000元的奖励政策。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等载体,广泛动员全县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征选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龙游县2007年度提出重大前期项目任务数》(附件2)要求,积极围绕我县"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专项规划、本地本部门实际,广听民声、广集民智,提出合理化的建议项目。县府办督查科将对各镇乡、街道、部门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1、龙游县重大前期项目建议表
     2、龙游县2007年度提出重大前期项目任务数(点击下载

 

 

二○○七年六月一日


隐私声明  |  帮助信息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龙游县政府网站备案登记库
龙游县人民政府主办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龙游县行政首脑机关信息中心建设管理
浙ICP备040013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