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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游县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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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龙游县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四月八日


龙游县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
政 策 处 理 办 法

  为确保杭新景高速公路龙游支线龙游段、龙丽高速公路龙游段按期开工并顺利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特制订高速公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有关政策规定:


  一、政策处理原则
  (一)杭新景高速公路龙游支线龙游段、龙丽高速公路龙游段的政策处理工作由相应的高速公路指挥部统一指挥,按照统一标准,由指挥部专门成立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及镇乡具体实施。
  (二)公路建设新占用的土地,全部采取国家征用。单位已经征用的土地、共用性土地及河滩实行无偿划拨。
  (三)因公路建设需拆迁的房屋及其它构造物按统一标准给予补偿。属违反公路路政、土地管理、建设规划等有关法规的违章建筑物,应无条件拆除,不予补偿。
  (四)土地征用后剩余劳动力,实行货币安置不安排招工,由所在镇、村通过调整土地、发展第三产业等途径就地解决。
  (五)土地征用、建筑物拆迁补偿费,以行政村(部门)为单位,由指挥部核汇给镇乡(部门),不得占用、挪用。县土管部门
负责上报土地征用手续,并按有关政策报批减免农业税及其他税费。
  (六)公路建设拆迁户的安置由镇(乡)、村按有关建房标准组织落实,新宅基地按土管、规划核准报批的建房面积,由指挥部按公路用地标准征用,并与老宅基地面积实行置换。规划部门对拆迁安置户新建房可收取每平方米2元的放样费。其他部门费用一律予以免除。


  二、政策处理补偿标准
  (一)每亩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赔偿费、安置补助费等一切费用)。
  水田(塘) 18500元/亩(其中青苗费500元/亩)
  旱(园)地 8500元/亩 (其中青苗费500元/亩)
  林地 5500元/亩 (其中松树杂木补偿费及办理砍伐
  证等费用500元/亩)
  荒山及未利用地 3000元/亩
  (二)苗木补偿标准
  1、桔树: 主杆1/2处直径5公分以上(大) 70元/株
  (含胡柚) (大桔种植密度按每亩最高不超过65株计)
  主杆1/2处直径2公分以上(中) 30元/株
  (中桔种植密度按每亩最高不超过100株计)
  主杆1/2处直径2公分以下(小) 10元/株
  小苗: 1元/株 幼苗: 0.5元/株
  其他果树参照桔树减半补偿,自发布公告后突击种植的不予补偿。
  2、经济林木
  茶园: 500-2000元/亩
  桑园: 500-1500元/亩
  毛竹林: 500-1500元/亩
  食用笋竹林: 500-2000元/亩
  杉木林: 500-1500元/亩
  3、杂树、成材树(补房前、屋后、田间地头零星树木)
  杂树: 1/2处直径10公分以上 10元/株
  1/2处直径5公分以上 5元/株
  1/2处直径5公分以下不予补偿
  毛竹: 1/2处直径7公分以上 8元/株
  1/2处直径3公分以上 4元/株
  1/2处直径3公分以下不予补偿
  小丛竹: 5-10元/丛
  (三)鱼塘、珍珠塘除按地类征用外,每亩补挖塘费500元;视养殖情况鱼塘每亩再补移塘费300-500元,珍珠塘每亩再补移塘费500-3000元。
  (四)房屋补偿标准(单位:元/平方米)

类别
房屋结构
补偿标准
分类简要
1
框架结构
450
房屋整体为全框架结构,内外装修良好,室内水电卫齐全,设施良好。
2
砖混一级
400
房屋整体砖混结构,内外装修较好,室内水电卫齐全,设施较好。
3
砖混二级
350
房屋整体为砖混结构,内外装修一般,室内水电卫基本齐全,设施尚好。
4
砖木一级
300
房屋整体为砖木结构,内外墙面粉刷较好,室内设施一般。
5
砖木二级
250
房屋整体为砖木结构,内外墙面粉刷一般,室内设施较次。
6
泥木结构
200
房屋墙体为泥墙,屋面盖瓦。
7
简易建筑
80
建筑结构简单,室内较为简陋。
8
毡棚
20
屋面为油毡、茅草、石棉瓦等。
说明
  一、楼层计算办法:属楼板分层,安全承重,上层内墙净高2.2米以上,按两层计算。内墙净高1.2米~2.2米按0.5层计算,1.2米以下不作楼层计算。
  二、建筑年限在8年以内的按标准补偿,超过8年的每年按1%扣减,最高不超过10%。
  三、所有拆迁房屋内的装饰及设施不另行补偿,均已包括在补偿标准内。
  四、对按时完成拆迁并及时交付使用的拆迁户每平方米拆迁房奖励20元。凡超过限期者不予奖励。

  (五)其他构造物补偿标准
  晒场: 水泥结构地 15元/平方米
  三合土结构 10元/平方米
  围墙: 砖砌 10元/平方米
  石砌 7元/平方米
  三合土 5元/平方米
  水井: 深井 1500元/口
  沉井 300元/口
  手压 150元/口
  坟墓: 单穴/双穴(须有墓碑) 400元/600元
  粪池: 50元/只
  氨水池: 100元/只
  混凝土池: 20元/立方米
  砖窖: 3000元/座
  机埠: 永久 2000元/座
  简易 500元/座
  (六)拆迁户搬家费补助(以户为单位)3人以下(含3人)一次性补助300元,4人以上(含4人)一次性补助500元。拆迁户安置过渡费,3人以下(含3人)一次性补助400元;4人以上(含4人)一次性补助600元。
  (七)"三杆"迁移补偿标准

类别
高压电力杆
低压电力杆
通讯杆
广播杆









15米以上
10米以上
15米以上
8米以上

光缆

光缆
补偿标准
(元/杆)
3000
2000
2000
1500
2000
500
500
2000
元/台
15000
元/处
20
元/米

  1、公路征地范围内迁移升高的杆线,由各三杆部门负责迁移升高,迁移升高的杆线必须迁至在新建公路边沟10米以外。
  2、在设计路基范围内需迁移升高的高、低压电力线及通讯、广播杆线由各主管单位负责迁移。
  

  三、有关要求及奖励办法
  杭新景高速公路龙游支线龙游段、龙丽高速公路龙游段政策处理工作线长、面广、量大,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沿线各镇乡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并参与,镇乡政府应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配合指挥部做好土地房屋丈量、苗木清点、签订征用补偿协议等工作,及时解决好有关纠纷,为工程施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为激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更好地完成政策处理等有关工作,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如期进行,指挥部与各镇乡政府和职能部门要签订政策处理目标责任书,对按时完成土地征用、房屋等建筑物拆迁、"三杆"迁移、保证施工无干扰的,由指挥部验收考核后,根据工作量大小,给予有关单位和人员酌情奖励。奖励资金纳入工程成本。具体考核奖励办法由县高速公路指挥部制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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