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
龙府法发〔2008〕4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
为了规范部门行政执法案卷,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根据《龙游县2008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龙政办发〔2008〕25号),决定在5月份开展一次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评查对象
2007年办结过三个以上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执法部门。
二、案卷评查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为县法制办制订的《龙游县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龙府法发〔2008〕2号)。
三、案卷评查方法
5月中旬以前,由各行政执法部门选出三个2007年度行政处罚案卷,对照《龙游县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进行自评后,报送县法制办;5月中下旬由县政府法制办组织人员对部门报送的行政处罚案卷逐个评判打分。行政处罚案卷分不合格、合格和优秀三档,95分以上为优秀案卷。
四、评查工作要求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精心挑选本部门质量较好的行政处罚案卷参加评选,并将参选的行政处罚案卷原件及《行政执法部门2007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自评汇总表》于2008年5月13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我办。案卷评查结束后,将适时通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并对优秀案卷较多的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行政执法部门2007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自评汇总表(见PDF文档)
二○○八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