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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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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现将县本级依法需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第三批)公告如下:

序号
法定实施主体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1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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