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龙游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公开内容
1.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机关本级以及下属单位等所制作或获取的可公开政府信息,其内容分类见下表:
分类 | 内容描述 | 信息 类别号 | |
一级 | 二级 | ||
机构 概况 | 机构职能 | 介绍机构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公开电话、电子邮件等内容 | 10100 |
领导信息 | 领导姓名及分工、联系方式等信息 | 10200 | |
内设科室 | 内设科室的工作职责、科室负责人、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等信息 | 10300 | |
下属单位 | 下属单位的工作职责、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等信息 | 10400 | |
政策 文件 | 本机关制发的文件 | 20000 | |
规划 计划 | 发展规划 | 卫生发展规划 | 30100 |
计划总结 | 各类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 30200 | |
行政 审批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所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及办理情况 | 40100 |
行政 执法 | 行政监管 | 行政监管的名称、依据 | 50100 |
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的名称、依据 | 50200 | |
行政确认 | 行政确认的名称、依据、办理情况 | 50500 |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 | 50800 | |
公共 服务 | 医疗卫生 | 医疗卫生情况及常用药品、器械、耗材以及医疗服务价格信息 | 60100 |
工作 信息 | 实事工程 | 政府实事工程及实施情况 | 70300 |
政务活动 | 领导重要活动和讲话 | 70400 | |
重大事项 | 1、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5、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等其他重大事项 | 70500 | |
应急管理 |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影响公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 70700 | |
招标投标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信息 | 70900 | |
其他信息 | 不属于上述类目的工作信息 | 79900 | |
人事 信息 | 人事任免 | 任前公示、任免公告等人事情况 | 80100 |
公选公招 | 干部公选公招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 80200 | |
招考录用 | 医务人员招考、录用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 80300 | |
财政 信息 | 行政事业 性收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 90100 |
2、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
(三)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四)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
二、信息编排
为便于管理和方便公众查找,根据《龙游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暂行)》建立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编号”+“部门编号”+“信息类别号”+“信息生成年份”+“信息顺序编号”五组代码构成,每组代码之间用符号“-”分割。
(一)地区编号:为330825,共6位字符。
(二)部门编号:为030,共3位字符。
(二)信息类别号:见公开内容中的类别号,共5位字符。
三、获取方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府信息参见《龙游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方式。
网上公开地址为:“龙游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http://qzly.zj.gov.cn/col/col1243561/index.html)。指定地点为:龙游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龙翔路539号),公开时间为: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令时)2:00-5:30(冬令时),联系电话为:0570-7024596。
本机关还将采用报刊、广播、电视、公告栏、新闻发布会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3.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1.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2.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业务科室: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7024596 ,传真号码:0570-7015803,通信地: 龙游县龙翔路539号,邮政编码:324400,电子邮箱地址:lywsjsj@163.com。
3.提出申请
填写《龙游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机关办公室领取,也可在“龙游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http://www.longyou.gov.cn/art/2021/11/2/art_1599078_59130888.html)上下载电子版。具体申请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龙游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http://qzly.zj.gov.cn/Jact_qz/front/front_main?sysid=2)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确认发送。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或者到县政府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受理点县档案馆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的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件编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的提示。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收到补正告知函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依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信息检索、邮递与复制的成本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龙游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龙游县龙翔路53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令时)2:00-5:30(冬令时)。
联系电话:0570-7024596
传真号码:0570-7015803
邮政编码:324400
电子邮箱:lywsjsj@163.com
五、监督和申诉
(一)申请人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龙游县监察局或者龙游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举报。
(二)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龙游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龙游县人民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龙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信息公开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