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龙游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是涉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属于公开的范围。

二、主动公开信息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行政机关的职权,在政府信息形成以后,向社会公开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下属单位、部门主要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二)交通运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解读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三)龙游县交通运输局编制的规划计划;

(四)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及相关办理结果;

(五)公共服务中的交通运输服务、其他服务等以及招标投标等工作信息;

(六)公务员、事业招录等人事管理情况;

(七)投诉、举报、信访途径;

(八)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具体信息可通过龙游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是: www.longyou.gov.cn/),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点击所需要的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1.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2.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业务科室: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7014520; 传真:0570-7014207

通信地址:浙江省龙游县兴龙北路389号龙游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邮政编码:324400。

3.提出申请

填写《龙游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机关办公室领取,也可在龙游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ongyou.gov.cn/) 上下载电子版。具体申请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龙游县人民政府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确认发送。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229596723/index.html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或者到县政府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受理点县档案馆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的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件编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的提示。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对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依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信息检索、邮递与复制的成本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龙游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龙游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令时)2:00-5:30(冬令时)

联系电话:0570-7014520

传真号码:0570-7014207

邮政编码:324400

五、监督和申诉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龙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附件:龙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