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根据《龙游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了《龙游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公开内容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本机关及下属单位所制作或获取的可公开政府信息,其内容共分七大类:

1、机构概况类: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下属单位等涉及机构情况的信息;

2、政策文件类:本行政机关制发的各类制度、文件;

3、规划计划类:各类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性规划及相关政策和工作计划总结;

4、行政权力类: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

5、工作信息类:政务活动、招标投标和其他信息;

6、人事信息类:人事任免、干部公选、招考录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7、财政信息类:政府重要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不能纳入以上类别的,归入其他信息类或另行研究分类。

二、获取方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府信息参见《龙游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方式。

网上公开地址为:“龙游县人民政府信息网”( http://www.longyou.gov.cn/)。

指定地点为:龙游县公安局,地址: 龙游县公安局(龙翔路465号)内大楼111室 ,公开时间为: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令时)2:00-5:30(冬令时) ,联系电话为:0570-7016155,传真:0570-7016111。

行政审批服务科(出入境)电话为:0570-7016113,有关户籍、出入境事项可咨询。

本机关还将采用报刊、广播、电视、公告栏、新闻发布会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3、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1、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2、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业务科室:龙游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0570-7016155,传真:0570-7016111。通信地址: 龙游县公安局(龙翔路465号)内大楼111室 ,邮政编码: 324400 。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229596723/index.html

3、提出申请

可在“龙游县人民政府网”( http://http://www.longyou.gov.cn)上下载电子版。具体申请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龙游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longyou.gov.cn/)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确认发送。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龙游县公安局大楼111室,当场提出申请, 或者到县政府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受理点县档案馆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的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件编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的提示。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0570-7016155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收到补正告知函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对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对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要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依据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龙游县公安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龙游县公安局(龙翔路465号)内大楼111室 。

办公时间: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令时)2:00-5:30(冬令时)

联系电话:0570-7016155 传真:0570-7016111

邮政编码:324400

五、监督和申诉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龙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