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进一步推进服务信息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龙游县科技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相关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6类:

1、机构概况类: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工作规则等涉及机构情况的信息;

2、政策文件类:县科技局制发的各类制度、文件;

3、工作信息类:政务活动、重大事项、应急管理、招标投标和其他信息;

4、人事信息类:人事任免、干部选拔等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5、财政信息类:政府重要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6、其他公共服务: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等服务方面的信息。

(二)公开方式

具体《龙游县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公开方式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方式。

网上公开地址为:“龙游县人民政府信息网”( http://www.longyou.gov.cn/)。

指定地点为:龙游县科技大楼,地址:龙游县文化西路176号 ,公开时间为: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为:0570-7022130 。

(三)公开时限

机构概况政策文件、公共事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科技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科技局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龙游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龙游县文化西路176号

联系电话:0570-7022130

传真号码:0570-7010110

邮政编码:324400

受理时间: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

(二)申请处理

科技局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依法不属于科技局公开的信息,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务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科技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科技局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纪委驻科技局纪检组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科技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