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湖镇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编制并公布本单位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综合督考办公室,邮编:324400,联系电话:0570-7062885,传真:7063602。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一)主动公开

利用龙游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信息予以公开,并做到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利用传真电话、函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通过《今日龙游》、《衢州日报》等报刊,《村情通》、《湖镇信息》简版等其他方式宣传政府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维护和更新,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准备了打印复印设备,确保信息准确公开,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要求公开2022年度湖镇镇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制度。2022年度,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各类信息严格保密审查,做到信息“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全年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同时加大数据公开力度,认真核实信息来源,审查信息内容,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发布各项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和网站集约化,政务公开工作更细化,也进一步拓宽了湖镇政务公开的广度,做到工作中哪个是重点哪个更要全面公开。2022年度未出现公布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等问题。此外,湖镇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建立由政工副书记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综合督考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及协调的机制,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安排专人负责对各科室信息公开责任人以及各个科室进行“实时督改”。对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公开要求相关人说明理由。专人负责专事,政务公开经办人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对公开内容进行“每月一自查”,同时与各科室在协同基础上严格监督各科室做到主动及时政务公开。

2.社会评议。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3.责任追究。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对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022年度,未因政务公开被责任追究。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问题分析

一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栏目更新数量过少,栏目内容较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时间观念,做到信息及时更新;二是强化多部门协作,夯实责任,使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全面。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规范,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更好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