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国资办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3-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编制并公布本单位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龙游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邮编:324400,联系电话:0570-7022086,传真:702208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国资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县国资办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如既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坚持创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主导,积极扎实抓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龙游县人民政务网”上发布67条,向社会公众公开了大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和出资企业生产经营动态信息。我办更新发布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成员等相关信息;公布本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等。一年来,坚持动态更新及时、公开主动规范、内容要素齐全,在省、市、县抽查中没发现明显问题,确保了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较好落实,较往年取得明显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县国资办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一年来,我办加强了对依申请公开岗位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培训,并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各类培训。按照要求及时公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电话和工作信箱,工作中密切关注依申请公开工作动态,逐一予以答复,2022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牵头,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办公室分管领导负责日常公开工作,各科室分别确定1名信息报送员,及时将信息交办公室汇总,保证国资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 

2.强化制度建设。本年度重新制定了信息工作的年终量化考核细则,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在考核中的比重,并严格执行。有效引导全办干部职工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为圆满完成年初目标、年中自查整改等工作打好基础。

3.严格审核程序。为持续加强信息公开水平,提高工作人员信息收集、整理、加工能力,本年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员-科室长-编校员—分管领导审批”把关制度,确保“上网信息讲时效、讲质量、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情况

县国资办主要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用户工作平台公开本单位政务活动等信息,少部分通过“龙游通”予以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国资办高度重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推行政务公开的组织保障机制、政务公开的宣传联动等工作机制,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运行。一是增强了使命感,年初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一系列制度机制的前提下,重申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各自的责任,进一步增强了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增强了责任感,根据新情况、新任务,加强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一年来,我办积极参加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同时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强。部分信息具有时效性、实效性,由于工作滞后,致使所公布的信息超出时效,另一原因是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此项工作,致使有时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是信息分类不够专业。主动公开目录有待进一步细化,公开手段不够丰富,公开内容不够深化、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需要进一步精准。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继续组织全体干部对政府信息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努力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素质,增强责任感。

二是及时公开,确保透明。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重点抓好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保值增值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国资监管平台建设,确保国资监管工作规范运行、阳光透明,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加强培训工作力度,计划组织国资系统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努力提高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打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今后重点在抓好信息管理人员、信息采编人员的激励机制建设上下功夫,保证政府信息工作渠道畅通、质量高效、群众满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