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综合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编制并发布本单位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以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小组,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对外发布科室,落实好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平台的管理,推进、协调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做好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规范公开,确保及时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纳入对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严格按照《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龙执法〔2017〕7号)文件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一是依托龙游政务和龙游信息平台,及时向县委办、县府办报送信息;二是通过浙江政务网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划转综合行政执法局477项行政处罚事项;三是通过综合行政执法简报,及时向社会公布最新动态,接受新闻媒体和广大市民的监督;四是通过局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路面督查考核情况、纪律作风督查通报、重大问题决策、人事任免情况等;五是充分利用《今日龙游》、电视台、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拓展发布信息的渠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五是利用法制宣传日等,在街面开展宣传,公开综合行政执法的有关信息;六是通过举报投诉热线,及时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向群众解疑释惑,及时公开市民所需信息。

(四)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一是组织机构、班子分工、内设科室、规范制度、工作计划等各类规范性文件;二是对已划转的行政处罚事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三是发布城区各路段集中整治、城市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取缔马路市场、拆除违法建设、犬类管理、停车收费等通告;四是业务学习、队伍建设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五是行政处罚案件及结果;六是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果;七是工作中涌现出的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等;八是“三公”经费支出及加班考勤结果等。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我局通过龙游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1条,通过“两微”客户端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87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20条。




 

 

 


 

 

 

 

2020年,我局通过龙游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1条,其中包含行政处罚信息115条,政务活动150条,其他公告公示76条。

 

  

 

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2017年—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数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公开我局主动公开以外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没有发生应公开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出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每月都达到县政府信息公开数量的要求,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不及时、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干部人事工作、财务预决算、行政许可和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队伍建设,在各单位确定一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加强对联络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按照要求及时发布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四是开展送法律服务进商户、进市场、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增强普法对象守法的意识;五是利用报纸、电台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惠民实事,同时对违法案件进行曝光。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动接受上级政务信息公开监督。建立受理举报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公开投诉电话、信箱、电子信箱等方式进行来电、来信、举报或投诉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及时解决反馈的问题。主动接受各种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发现改正存在的问题。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不存在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的情况,因此也不存在减免费用的情况。其他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