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溪口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规定,现编制并公布本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龙游县溪口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324403,联系电话:0570-7073601,传真:0570-707380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23年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溪口镇配有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和公共查阅点。截至2023年底,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溪口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督考办公室)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溪口镇由党委副书记牵头,兼职配备1名综合素质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发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宣传溪口镇形象、推动政务公开、加强行政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成为我镇对外展示形象、对内提供服务的重要平台。

(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镇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原则,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认真落实信息撰写审核发布“三审”流程。信息发布实行立查立纠制度,结合网站信息安全扫描系统和县府办政务公开科整改提示等渠道,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纠正,全年未出现逾期修改的情况。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做好信息制作、上报工作。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切实保障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发挥政务公开栏、公共服务中心窗口及各种媒体等载体的功能作用,内容涉及机构设置、发展规划、服务指南、权力清单和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等工作信息公开。

三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的过程中,认真参照有关文件和规定,不发布敏感信息。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溪口镇人民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0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问题分析

一是公开的主要形式仍以网站发布为主,引导群众参与和互动还不足;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特色工作、经验做法探索总结提炼的还不够。

(二)改进情况

一是抓好载体建设,创新公开形式。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针对群众参与率低的情况,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 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龙游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