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塔石镇人民政府202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

20241

 

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1)

    2023年,塔石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以组织领导为保障,统筹政务公开事宜

塔石镇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加大领导力度,优化组织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和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开目录,完善公开方式,做到领导力度、目标责任、监督检查“三到位”,确保各公开栏目信息有据可循,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和高效运转。

(二)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根据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对公开信息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进行分门别类,做到能公开的必须公开,保证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透明、阳光运作。各项信息经过严格的保密审查后,认为应当公开的,及时主动在龙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利用龙游县政府门户网站对职能职责业务范围、工作计划总结、工作动态和相关制度文件、公示公告情况等予以公开,并做到网站内容及时更新。

(三)以政务平台为抓手,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加强政府网站运维监管。针对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指南、隐私保障等方面,对错敏字、敏感信息、网站标签、无效链接等,进行常态化巡查整改,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审核机制、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制度等,确保政务信息发布标准化、规范化。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不足

今年以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日常工作繁忙,投入到政务公开的时间不够。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重点不突出,同时发布不够及时,有的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三是公开便民性有待提高。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内容还不够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四是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形式大多为被动接受上级检查,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

 

 (二)改进情况

    (一)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重点围绕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剖析工作短板,梳理亟待改进的公开领域,明确重点任务,提高公开内容质量。同时强化“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行动自觉,注意公开时效。

    (二)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强化政务公开办与各直部门联动,增强信息发布时效性、准确性,以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不断满足群众信息需求。

    (三)优化专区各项功能。充分利用线下专区设备、场地、受众面等优势,对一些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拓展更加丰富多样的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形式,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政策解读及系列主题活动,提升便民利民服务能力。

(四)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完善常态化检查考核机制,把第三方监测作为有效动力,实施动态管理,发布日常监测整改通报,以监督促公开,以公开促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塔石镇不存在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