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编制并发布本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游县财政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324400,电话:0570-7021397,传真:702139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龙游县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龙游县财政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57条。主动公开财政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人事信息、行政权力、公开年报及近年县里出台的有关财政政策和办事流程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全年局里收到申请2件,依法按时办结2件,办结率100%。没有因自身原因引起的行政复议被纠错和行政败诉案件。

(三)政策解读情况

本年新增规范性文件1个,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1个,保留规范性文件21个。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龙游县财政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1.推进重点信息公开。今年以来,龙游县财政局立足工作实际,确定工作目标,在门户网站“发展规划”栏目主动公布年度工作计划,推动财政事业稳步发展。专题专栏“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栏目下主动公开重要政策、工作进展及情况总结,确保直达资金规范精准落地。

2.推进执行公开。通过政务网站及时发布信息,主动公开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上级和本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持续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持续推进三公经费、地方政府债务等重要财政信息公开,推动财政资金运行更加高效透明。

(四)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发布平台主要为浙江政务服务网。以后将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传播特点和优势,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受众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

龙游县财政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的精神,依法及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截至2023年底,龙游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理。全年未发生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龙游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健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人员配备不足、业务不够专业、错别字等方面。2024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人员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工作条例、办法,强化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升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让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工作流程。完善龙游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继续细化主动公开目录,深入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审查、公开等规范化,强化信息公开办事流程。不断更新错敏词库,减少错别字的产生。

(三)加强公开范围。围绕“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性工作来抓;积极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财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