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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加快养殖场排泄物治理 促进畜牧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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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颜建龙 吴玉柱

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近年来,我县畜牧业进入了快车道,2006年全县畜牧业产值5亿元,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40%,畜牧业收入占农民家庭收入的24%,畜牧业已成为我县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畜牧业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

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畜禽排泄物的直接消纳日趋困难,制约了畜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因此,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工作也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被省政府列入“811”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县长连小敏在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代表县政府郑重承诺,今年要着力办好10件实事,其中第1件实事中就提出完成130家规模养殖场排泄物治理。

2006年我县共投资735.6万元完成45家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共建沼气池18680m3,同时完成与之配套的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环境净化等治理工作,达到了省政府提出的畜禽排泄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处理要求。

我县规模畜禽养殖场量大面广,为加快养殖场排泄物治理,促进畜牧业持续发展特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良好氛围

广泛宣传畜禽排泄物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养殖场业主排泄物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

2、转变养殖方式 建立畜牧园区

根据《关于推进全县生态畜牧园区建设实施意见》(龙政办发〔200677号)文件精神,各乡镇(街道)要从当地畜牧业发展的实际出发,建立畜牧园区,集聚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实行治污设施与栏舍建造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

3、用好政策 包装项目

县农业局要积极向省申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项目,争取省财政的资金扶持,确保2007年完成130家规模养殖场排泄物治理。

4、结合新农村建设 建造户用沼气池

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财政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给予小规模养殖场建造沼气池适当资金补贴,推广户用沼气池。加快沼气、沼液、沼渣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推广。既解决养殖排泄物的污染,又解决农村能源,实现节约型、循环型经济。

5、行政干预 疏堵并举

新建养殖场严格实行审批制度。新建畜禽养殖场,业主应向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乡镇(街道)对新建养殖场进行初审,县农业局根据乡镇(街道)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业主办理相关手续。各乡镇(街道)和县规划、国土、环保、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对新建畜禽养殖场必须从严把关,加强管理。未经审批一律不得建造畜禽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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