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 09- 07 11: 21 浏览次数:

编号:2026第295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证号(地号)

权利人

备注

1

浙(2021)龙游不动产权第0027894号

楼汉洋

注销

公告单位: 龙游县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

(龙游县国土整治和征收储备中心)

2026年9月7日

作者: 网站信息员
信息来源: 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