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

发布时间: 2026- 08- 04 11: 24 浏览次数: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样品缩分至约1kg,再缩分成两份,分装于2个洁净、干燥的塑料瓶中。1瓶作为检验样品,另1瓶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方法

备注

1

外观

GB/T 15063-2020

GB/T 15063-2020

/

2

总养分(N+P2O5+K2O)

GB/T 15063-2020

GB/T 15063-2020

/

3

总氮含量

GB/T 15063-2020

GB/T 8572-2010

/

4

有效磷含量

GB/T 15063-2020

GB/T 8573-2017

/

5

钾含量

GB/T 15063-2020

GB/T 8574-2010

/

6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

GB/T 15063-2020

GB/T 8573-2017

包装上标明为“枸溶性磷”或为氮、钾二元肥料时不检测本项目

7

硝态氮

GB/T 15063-2020

GB/T 3597-2002

包装容器上标明 “含硝态氮”时检测本项目

8

粒度

GB/T 15063-2020

GB/T 24891-2010

/

9

氯离子的质量分数

GB/T 15063-2020

GB/T 24890-2010

包装上标明为“含氯(高氯)”时不检测本项目

10

中量元素

有效钙

GB/T 15063-2020

GB/T 15063-2020

包装上标明含钙、镁、硫时检测本项目

有效镁

GB/T 15063-2020

GB/T 15063-2020

总硫

GB/T 15063-2020

GB/T 15063-2020

11

标识

GB/T 15063-2020

GB 18382-2021

/

执行其他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复检时所检测的样品为备用样品。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15063-2020 复合肥料

现行有效的其他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

3.3 综合结论判定

经检验,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为“不合格”。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但不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目符合明示质量要求,未达到××标准规定”。(注:××为具体标准名称)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且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作者: 网站信息员
信息来源: 龙游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