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
2026-
08-
04
10: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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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龙游县政务服务中心伯珍路55号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龙游县国土整治和征收储备中心)
联系方式: 0570-7167901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继承人) |
1 | 徐阿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龙游县模环乡先锋路56号B区(士元居)24幢24-1室 | 龙游(2023)龙游不动产权第0018781号 | 徐鸿军 |
登记机构:龙游县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
(龙游县国土整治和征收储备中心)
2026 年8月4日
信息来源:
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