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
2026-
09-
01
15:
16
浏览次数:
编号:2026-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 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 年9 月 21 日之前)将异 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游县政务服务中心(伯珍路55号)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570-7167909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东华街道十里铺大约克种猪场2幢2室 | 将产权人由叶虎贲、余素清更正为龙游县团石农垦场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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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
(龙游县国土整治和征收储备中心)
2026年9月1日
信息来源:
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