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 2026- 09- 01 15: 16 浏览次数:

编号:2026-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 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 年9 月 21 日之前)将异 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游县政务服务中心(伯珍路55号)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570-7167909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东华街道十里铺大约克种猪场2幢2室

将产权人由叶虎贲、余素清更正为龙游县团石农垦场有限公司

2

3

龙游县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

(龙游县国土整治和征收储备中心) 

2026年9月1日

作者: 网站信息员
信息来源: 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