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林业水利局关于对龙游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138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6- 09- 01 10: 12 浏览次数:

统战部:

邓冬强代表在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取消“消薄”山核桃种植项目的建议》已转至我局会办。现将会办意见函告知如下:

邓冬强代表在建议中提到的关于“消薄”山核桃种植项目及相关产业发展的建议非常中肯,对此,我局在实际工作中将充分参考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当前我局林业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积极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我县山核桃产业联动发展。

一是支持林业产业金融服务。鼓励支持我县薄壳山核桃项目实施的金融服务,立足我县特色林业发展需求,通过林权抵押贷款、预期收益质押贷款等一系列林业金融产品,提高林业经营主体自身的金融属性,推动薄壳山核桃产业健康发展。

二是鼓励林业政策性保险扩面。加大林业政策性保险财政支持力度,重点推动政策性林业保险参保扩面。包括山核桃在内的,还有香榧、杨梅、油茶、板栗、竹林等经济林的林木综合险、公益林火灾险、毛竹价格指数保险等。其中公益林火灾险财政补贴比例100%,林木综合险林农自负比例25%,毛竹价格指数保险林农自负30%。进一步提高林业经营主体的抗风险能力。

三是探索开展规模化林地经营权流转。支持我县国资公司整合县内涉林业务社会化服务职能,强化林业两山合作社工作职责,着力改变原有传统的林业经营模式。

鼓励探索支持现有山核桃种植林地经营权流转,合理完善山核桃产业资源收益分配,支持国资公司统一开展林业社会化服务。积极对接省林科院、浙江农林大学等科研院所,提供山核桃及其他有需要的林业产业种植技术指导,开展技能培训,助力乡村林业产业转型升级。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参考。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

2026年8月17日

信息来源: 龙游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