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林业水利局关于对龙游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103号代表议案答复的函
傅达明代表:
您在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停一批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小水电的建议议案》已收悉。该建议客观指出了小水电在生态流量下泄、河道减水脱流、设施设备老化及安全隐患等方面的问题,所提“改造一批、限制一批、退出一批”的分类处置思路,与我县当前小水电绿色转型方向高度契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结合2026年6月25日和8月8月6日与您面对面沟通交流情况,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小水电生态环境影响和安全问题的认识 小水电作为清洁可再生能源,曾在解决农村用电、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但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部分小水电生态流量下泄不足、导致河段减水、脱水等问题日益显现,对河流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您反映的庙下乡部分电站因截流蓄水导致河道干涸、水生动物栖息地受损、沿线群众生产生活不便等问题,我局已关注并在前期排查中有所掌握。部分早期开发的小水电确实存在设施设备老化、管理不善等安全隐患,亟须系统整治。二、关于小水电分类处置的政策依据和工作思路
经过前期一系列工作,目前全县共有小水电站25座,其中部分电站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设施设备老化等问题较为突出,2018年均已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 近年来,国家层面持续加大小水电清理整改力度。2026年3月,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小水电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电〔2026〕48号),明确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电站智能化、集约化、标准化;要求“鼓励装机容量小、运行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低、设施设备老化失修且改造不经济的电站自愿退出”,并强调“退出电站应按照有关技术标准,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和必要的生态修复措施”。浙江省已全面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我县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正在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您提出的“改造一批、限制一批、退出一批”的建议,与国家和省市“分类整改、一站一策”的工作要求完全一致。我局将以此为导向,分类施策推进小水电绿色转型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全面排查评估。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全县25座小水电站进一步开展全面排查评估,按照“整体评一次、分类改一次、集中验一次”的工作机制,逐站明确类别和整改措施。 2、强化生态流量监管。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平台运维,坚持“线上监督+线下核查”联动机制。同时,加强与生态环境、发改、电力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3、推动智能化升级。引导电站实施智能化改造,逐步实现“无人值班、少人值守”。鼓励以流域或区域为单元建设集控平台,推行集约化运行。 4、建立长效机制。按照《浙江省小水电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健全小水电绿色发展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清理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建议县府办组织林水、文旅、环保等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制定处理解决方案。 小水电绿色转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生态保护、能源供给、群众利益等多方面因素。我局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感谢您对林业水利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林业水利工作!
特此答复。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