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10:53 浏览次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龙游县公安局结合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龙游县公安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龙游县龙翔路465号),邮编:324400,联系电话:0570-7016155。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龙游县公安局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政府信息主要在“龙游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开。通过新媒体微信公众号“龙游公安”发布信息512条,现粉丝数为21110 ,内容为转发党委、政府新媒体信息,原创信息包括反诈宣传、交通安全宣传、禁毒宣传、对外通告等。在“龙游通”APP发布信息87条,主要为交通宣传、道路信息通告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与申请人加强沟通交流,对不属于公安公开范畴的答复积极做好沟通解释,获得申请人理解。共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14件,予以公开4件,不予公开7件,部分公开3件,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部依法答复。2025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收到行政复议2件,无行政复议纠错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和日常维护,积极更新警务信息,严格落实审查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打造亮点纷呈的新媒体品牌阵地,相继在国家级纸媒《法治日报》、《人民公安报》刊发我局三大警务、基层治理建设等文章。在各类国家级、省级重要纸媒刊发文章50余篇。龙游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500余条,日均1.4条,总阅读量24万。短视频在浙江公安、浙江警视、衢州公安等媒体公众号播放20余次,点击量、转发量超10万+。

(五)监督保障情况。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执行人和审批负责人,明确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加强律师法律援助,促进政务公开专业化。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落实内容审核与发布流程,日常做好网站信息公开情况检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并落实改进提升,确保信息公开质效。2025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6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20

行政强制

454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1.79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2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度,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部分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多样化不够;二是部分公开信息时效性不高,公开内容较为笼统简单。下步,龙游县公安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聚焦群众关切的交通安全防范、政策法规、便民服务等内容,加强政务公开人员培训,提高公开内容的质量。二是要求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能力。持续借助新媒体宣传方式,不断扩大公安影响力,提升群众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龙游县公安局

2025年1月26日

信息来源: 龙游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