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50026280103/2026-10105829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6-06-09
发布单位: 县财政局 有效性:

《龙游县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6-10 17:41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龙游县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和《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龙政办发〔2026〕8号)文件要求制定。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对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发布的现行有效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龙游县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龙财法〔2023〕52号)列入继续有效的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附件1),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附件2)。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三、适用范围及对象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原规定继续适用,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

四、其他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6年6月9日,施行日期为2026年7月10日。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龙游县财政局;

解读人及联系方式:翁女士,7022017。

信息来源: 龙游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