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5002629240Q/2026-10106549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6-08-17
发布单位: 县人力社保局 有效性:

【文字解读】关于《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8-20 15:47 浏览次数:

问:《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2026年4月14日,《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龙政办发〔2026〕8号)文件要求对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各部门公布“继续有效”或者“暂时保留”的部门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问:《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制定机关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后,应当及时公布继续有效、拟修改、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问:《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具体的实施主体是谁?

答: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问:《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主要内容是哪些

答:通知正文介绍了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发布的现行有效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关于公布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龙人社〔2023〕28号)列入继续有效的2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继续有效21件,废止件2件,失效1件。


解读单位: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许慧斌(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0570-7022612

信息来源: 龙游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