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251010-001/2025-1575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9-29 | |
| 发布单位: | 龙游县 | 有效性: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01/2025-15758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发文日期:
2025-09-29
- 发布单位:
龙游县
-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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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特困供养机构县域集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9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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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优化养老服务布局,全面提升特困供养水平,加快推动我县公共服务均等、普惠、一体化,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实施特困供养机构县域集中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浙江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民养〔2021〕6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浙民养〔2024〕18号)。
三、适用对象
全县特困集中供养人员
四、主要内容
2025年9月底前将现特困人员供养场地“1+9”模式(1个县社会福利中心、9个乡镇养老机构)调整为“1+1”模式,即1个县社会福利中心、1个乡镇养老机构。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资源配置,努力提高县社会福利中心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承载力,并有序开展乡镇级公办养老机构特困供养人员撤出后的社会化运营事宜。对于不愿集中入住且符合分散供养政策的特困人员,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进行分散供养,定期进行探访关爱,排摸需求,链接政府社会组织等各方资源进行服务。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龙游县民政局
政策咨询联系人:钟肖圆
政策咨询电话:0570-7023603
地址:龙游县文化西路21号
信息来源:
龙游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