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兆远因保管不善,将坐落湖镇镇洪畈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浙(2024)龙游不动产权第000802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兆远
2025年 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