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03/2025-14437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龙发改〔2025〕24号 | 公开日期: | 2025-08-15 |
发布单位: | 县发改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03/2025-14437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龙发改〔2025〕24号
- 发文日期:
2025-08-15
- 发布单位:
县发改局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HLYD02-2025-0001
- 文件编号:
龙发改〔2025〕24号
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龙游县湖镇镇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龙游县湖镇镇养老服务中心:
你院《关于要求收费价格核定的请示》收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浙发改价格〔2022〕163号)和《浙江省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价费〔2014〕235号)等规定,经成本监审,结合我县实际,以及周边地区公办养老机构的收费情况,现就你院养老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床位费收费标准
床位费基准价格按不同房型确定,具体标准及设施设备见附件1。
二、普通护理费收费标准
护理费基准价格按不同等级确定,具体标准及护理内容见附件2。
三、床位费和护理费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允许你院按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四、特需和其他服务收费
除上述基本服务收费外,特需服务和其他服务的收费标准由你院与入住老年人或其委托人双方协商确定。
五、床位费和护理费可以按月收取,不足15天的按半个月收取,超过15天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收取。
六、你院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本批复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试行两年,试行期满重新报批。试行期间请做好收费台账,为今后核定收费标准提供成本依据。
附件:1.龙游县湖镇镇养老服务中心床位费基准价格表
2.龙游县湖镇镇养老服务中心护理费基准价格表
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5日
附件1:龙游县湖镇镇养老服务中心床位费基准价格表
房型 | 设施配备 | 收费标准 (元/月/床) | |
房内 | 公共 | ||
单人间 | 床、桌、椅、衣柜、电风扇、空调、紧急呼叫系统、卫生间配套设施(洗漱淋浴卫生设备)等。 | 监控、电梯、消防、健身、娱乐活动设施等 | 600 |
双人间 | 400 |
注:院内免费提供生活用水用电,24小时热水以及饮用水。
附件2:龙游县湖镇镇养老服务中心护理费基准价格表
护理等级 | 收费标准 (元/人/月) | 护 理 内 容 |
自理 | 400 | 1.每日居室清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2.定期翻晒被褥,更换床单被套等,保持床位的清洁。 3.做好防蝇、防蚊、防鼠、防蟑螂、防臭虫等工作。 4.每日查房、送开水,督促做好个人卫生。 5.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 |
轻度失能 | 600 | 在做好自理护理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护理内容: 1.及时翻晒被褥,更换床单被套等,保持床位的清洁。 2.协助做好个人卫生,便器定期消毒。 3.根据需求提供三餐送饭到房服务。 |
中度失能 | 900 | 在做好自理、轻度护理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护理内容: 1.协助做好个人卫生,为有需求老年人做好皮肤清洁和口腔护理等个人卫生。 2.搀扶老人上厕所,指导行动不便的老人使用拐杖、轮椅和其它辅助器具。 3.必要时提供三餐送饭到房服务,协助喂水、喂饭、喂药。 4.为有需求老年人洗澡擦身,修剪指甲、理发、剃须、洗头。 5.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重度失能 | 1300 | 在做好轻、中度护理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护理内容: 1.根据需要随时翻晒被褥,更换床单被套等,保持床位的清洁。 2.做好老年人皮肤清洁和口腔护理等个人卫生,便器定期消毒。 3.定期为老年人洗澡擦身,定期修剪指甲、理发、剃须、洗头。 4.对长期卧床而不能自主翻身的老年人,做好压疮防范,对因病不能翻身而发生压疮的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并提供防范措施。 5.饭菜、茶水供应到床边,予以喂水、喂饭、喂药。 6.做好老年人大小便护理。 7.对患病老年人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实行个案护理,并做好记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