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龙游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5- 08- 11 21: 43 浏览次数:

方xx代表:

您在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扶持龙南乡村发展石蛙养殖产业的建议》已转至我局办理。非常感谢您对渔业特色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石蛙学名为棘胸蛙,根据《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20〕15号)文件精神,将存在交叉管理、养殖历史较长、人工繁育规模较大的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国林蛙(东北林蛙)、黑龙江林蛙等相关蛙类,由渔业主管部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2020年10月,县林业水利局移交黑班蛙等蛙类管理权限时,龙游县石蛙(棘胸蛙)生产单位2家,分别为龙游竹之堂家庭农场和龙游雨雾谷家庭农场。石蛙(棘胸蛙)作为我县渔业重要土特产,特别是龙南山区的特色产业,下步将按照“土特产富”改革要求,创新“土特产”全产业链发展体系,把石蛙产业与溪鱼产业结合,做成龙游特色的渔业产业。

一、加强政策扶持

目前尚无针对石蛙产业的专项扶持政策,但省市县各级均有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可按照相关政策进行项目申报。农业农村部出台《现代设施渔业建设专项实施方案(2023-2030年)》指导意见,将建设工厂化集约化设施渔业作为重点任务。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制定了《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浙农计发〔2024〕1号)、衢州市也出台了《衢州清水鱼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 年)》(衢政办发〔2024〕36 号)和《关于推进衢州“土特产”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4—2027年)》(衢农发〔2024〕11号),我县也制定了《关于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龙政办发〔2024〕38 号)。依托省市县各级相关政策,每年农业部门均组织农业项目库入库申请,相关主体可按照要求进行申报,符合入库条件的将纳入项目库,优先争取项目扶持,提升养殖的基础设施化程度和科技水平。农业项目用地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龙自然资规〔2023〕136号)执行落实,建立农业项目决策咨询制度。

二、夯实产业基础

坚持科技赋能,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通过实施或参与“尖兵”“领雁”和“三农九方”产业团队等项目,围绕养殖技术提升、病害防控、品质保障等关键技术开展攻关,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和保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组织相关技术培训,提升养殖户对石蛙养殖的认识,提升养殖技术水平。县农业农村局于今年5月19日-21日,在龙和渔业园举办了一期渔业技术培训,邀请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浙江师范大学的教授专家就石蛙、罗氏沼虾等特色养殖、病害防治、尾水治理等方面进行了专题授课,40余户养殖主体参加了此次培训。这是我县第一次组织石蛙、罗氏沼虾等特色品种的养殖技术培训,将对产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同时也组织相关主体到周边县市区考察学习,进行技术交流,借鉴养殖经验。同时与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沟通,争取开发石蛙养殖的保险产品,降低养殖户的养殖风险,保障养殖效益。

三、扩大产品影响力

将石蛙养殖主体纳入渔业规模养殖主体管理,录入“浙农渔”渔业主体管理系统,相关主体也吸收进入龙游县渔业产业联合社,以发挥龙头+农业的带动作用。石蛙产业目前处于起步阶段,相较于龙游溪鱼和清水鱼等渔业土特产在省内具有较强的知名度,龙游石蛙的影响力还不足,需进一步提升。在扩大产业规模的同时,逐步形成苗种繁育、商品蛙养殖的集聚区。在消费端,结合美食展、土特产大赛等各类活动,进行石蛙营养、药用和保健功能价值的宣传。鼓励石蛙养殖户与当地农家乐合作,通过合作深入挖掘石蛙的经典烹饪方法和药膳食疗的美食价值,开发系列独具特色的石蛙菜系。研发出进行消费市场培育。结合“衢鱼”品牌,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品牌矩阵,让消费者从“有得吃、吃得饱”向“吃出健康、吃出品味、吃出文化”加速转变,更高质量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食物及营养健康需求。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渔业产业发展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该项工作!

特此答复。

龙游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0日

信息来源: 龙游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