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国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模环乡大治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号:211-11-3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袁国平
2025年 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