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5- 07- 03 14: 36 浏览次数:

林根香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小南海镇新山水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浙(2021)龙游不动产权第000755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根香

2025年 7月3日    

信息来源: 县资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