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14/2025-14399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7-29 | |
发布单位: | 县住建局 | 有效性: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14/2025-14399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发文日期:
2025-07-29
- 发布单位:
县住建局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 文件编号: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准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龙住建许字DL25021号)
发布时间:
2025-
07-
29
16:
51
信息来源:
龙游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龙住建许字DL25021号
申请人:柴志刚
经审查,你于2025年7月25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龙游县太平东路389号(店面装修)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你已签订道路人行道临时占用安全承诺书,在申请道路临时占用规定的期限内保证城区市容整洁和环境卫生,不侵占盲道,同时确保临时占用的周边人行道及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完好。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行政许可。
本决定书自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15日有效。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8日
此件一式叁份,申请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办证中心各一份。
信息来源:
龙游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