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国资办关于对龙游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04号代表议案(建议)答复的函
邱**代表:
您在龙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芝溪家园自来水定价问题的建议》已转至我办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芝溪家园系2008年沐尘水库移民安置小区,承载着众多移民的生活希望与发展愿景。然而,多年来,该小区农户自来水费欠费问题一直是困扰小区管理和社会稳定的难题。前期由于村民对自来水收费标准不够理解,导致较多村民欠费时间较长,村民反映较强烈。这一问题不仅对供水服务及相关运营造成一定影响,也对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造成了一定阻碍。
二、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办高度重视,联合县住建局、詹家镇政府、水务集团迅速行动,严格遵循“尊重历史、兼顾公平、稳妥推进”的原则,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村民实际需求和意见建议并及时沟通反馈。同时,县级层面召集县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水务集团等相关部门进行研讨会商并召开协调会,制定以下解决方案:
1.实施历史阶段性优惠。考虑水库移民的稳定和便于统一清缴,针对2022年5月至2025年3月产生的水费,统一按照2元/吨(自来水费减免0.4元/吨至1.15元/吨,污水处理费0.85元/吨)进行清缴。对于已经按2.4元/吨缴费的居民,按照2元/吨标准进行统一清算,多缴费用折合成水量充入居民水费账户。
2.推进未来收费规范化。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建制镇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85元/吨的要求,和《关于调整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龙价〔2016〕29号)等文件精神,污水费收取的标准按照建制镇区域内为0.85元/吨,因芝溪家园属于詹家建制镇范围,所以芝溪家园污水处理费为0.85元/吨。今年以来,根据上级关于水费收费规范化要求,自2025年3月以后产生的水费恢复规范收费,按照2.4元/吨(自来水费1.55元/吨,污水处理费0.85元/吨)缴纳。政策详情可咨询行业主管部门(住建局)或詹家镇。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持续关注芝溪家园水费政策执行情况,并加强政策宣传与沟通联系,提升居民对收费标准的理解,共同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回应民生关切。
感谢您对国资公司在民生领域的作用发挥提出意见和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民生工作!
特此答复。
龙游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