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民政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的答复
孔德佳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房地产等行业协会商会引导保障助推有序发展的建议》已转至我局办理。非常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县行业协会商会基本情况
行业协会商会是优化配置市场资源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市场和政府更好结合的桥梁纽带。县民政局近几年重点从登记管理、年度检查、发挥社会效益、主管单位引领等多个方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我县现有行业协会商会47家,其中:行业协会34家,商会13家。
(一)规范登记严格管理。成立之初联合业务相关联的县直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成立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按照《龙游县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对拟任法人及相关负责人进行严格把关。
(二)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有序发展。2021年县民政局牵头,联合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等单位印发了《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联合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检查的方案》等,并组成联合检查工作专班深入全县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专项检查,对违法违规收费全面清理。在清理整治工作基础上,2022年来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回头看”。
(三)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社会服务,提升社会形象。近年来,我局结合县域社会组织发展实际,积极倡导行业协会商会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开发大学生见习和就业专项岗位,大力吸引专业对口的大学生到行业协会商会实习就业,有力推动行业协会在专业不精、缺乏行业前景探索、勇于创新等方面研究探索符合自身行业协会应有的素质。
近年来,我局通过年检、抽查、收费检查等实地走访,发现在发展环境、自身建设、作用发挥等方面确实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发展环境有待改善。目前为止,现有的法律法规对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还不够明确和完善,社会认知度、认同度还不够广泛和深入,这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协会组织的发展。同时,个别基层党委、政府对行业协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将行业协会看作一般性的民间组织,认为可有可无,忽略了行业协会的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三性”特征,对商协会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缺乏足够的重视。
(二)自身建设较为滞后。有的行业协会班子成员忙于自己企业的经营,疏于协会的日常管理,认为协会自身建设无关紧要,在会员发展、活动开展、班子建设、会员素质提高和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模糊认识,工作制度不健全、内部运营不规范,在工作中存在随意性和流于形式的现象,有的协会机构设置简单,懂业务的专业人员和业务骨干少,资金保障缺乏,工作难以开展,协会成立时轰轰烈烈、热热闹闹,成立后悄无声息、形同虚设。
(三)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有的行业协会对工作研究不够,缺乏长远规划和系统思考,对如何围绕党委政府的战略部署和工作中心开展工作,赢得党委政府关注支持思考的不多,对如何通过实实在在的服务,赢得会员的认可信任手段不够,对如何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支持的办法不多。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协会的作用发挥,影响了协会的健康发展。
二、下步关于行业协会的治理工作
(一)赋予行业协会商会必要的服务职能。从目前来看,行业协会商会在组织行业培训、技术咨询、信息反馈、协调关系及开展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等方面已经显现出不同于政府的独特优势。政府把一些因职能转变不能再履行的职能转交给行业协会商会,有助于进一步提高行业协会商会的工作水平,拓展他们的生存空间,增强其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积极引导、帮助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自身建设。首先,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行业协会商会中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保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其次,要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以商会章程为主体的各项配套制度, 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牢固确立为企业服务的宗旨保证,明确自身的工作定位,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完全自律的行业中介组织的发展方向,加大培育扶持和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政策力度。当前,各级党委和政府应该紧紧围绕制定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育的财政、税收政策,建立“政府购买协会(商会)服务”制,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财务制度,探索制定行业协会(商会)的社会保障政策等。加快研究、制定行业协会商会培育和管理的相关政策, 并在政策制定上加大培育扶持力度,不断提高行业协会商会的服务能力和工作质量。
(四)注意发挥工商联在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中的积极作用。工商联自身的性质和历史地位决定了工商联在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中有着独特的功能和优势。因此,加强工商联工作的主动性,在行业协会商会的建设中同时引入竞争机制,也将给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注入新鲜活力。
感谢您对行业协会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行业协会建设工作!
特此答复。
龙游县民政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