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民政局关于对龙游县第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66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5-
07-
10
16: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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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银代表:
您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各行政村区域界址重新进行规范和纠正的建议》(第166号)收悉。感谢您对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龙游县市、县级行政区域界线清晰明确。我县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规定》等法规规章要求,组织完成了四轮市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维护了法定边界线的严肃性,强化边界管理,促进了边界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根据您所提建议,当前的卫星地图及行政区域图等或多或少存在区域界址混淆的现象,造成行政村项目申报不便,村民纠纷不断。该建议涉及行政村级区域界线问题,原则上应尽量与自然资源权属保持一致。此类问题与县资规局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调查确权、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职责相关。下一步,县民政局将根据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的需求,全力协调县资规局、属地乡镇(街道)等部门单位推动该建议落实,努力解决行政村界址管理问题,为乡村振兴筑牢治理基石。
感谢您对我县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提出意见、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县行政区域界线工作!
特此答复。
龙游县民政局
2025年6月16日
信息来源:
龙游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