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 2025- 06- 03 16: 56 浏览次数:

编号:2025第13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证号(地号)

权利人

备注

1

12-5-117

雷樟金

注销

2

11-05-062

赖竹平

注销

公告单位:龙游县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龙游县国土整治和征收储备中心)

2025年06月03日

信息来源: 县资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