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59/2025-1434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6-26 | |
发布单位: | 罗家乡 | 有效性: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59/2025-14340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发文日期:
2025-06-26
- 发布单位:
罗家乡
-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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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家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整改报告
县审计局:
自2024年8月5日至10月11日,中共龙游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龙游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陈俊梁同志担任罗家乡党委书记和张丽同志担任罗家乡乡长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水、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针对审计提出的6个问题,罗家乡政府及时召开有关会议,制定了整改方案,现将整改方案报告如下:
(一)未完成 2023年度县油茶保供生产任务。
审计发现,根据《龙游县林业水利局关于做好 2023年度全县油茶保供生产工作的通知》(龙林水〔2023〕45号)文件,2023年罗家乡油茶新造林任务量450亩,油茶改造抚育任务量100亩,实际油茶新造林完成量87.23亩,油茶改造抚育完成量0亩。2023年罗家乡未完成县油茶保供生产任务。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我乡制定《2024年罗家乡油茶保供生产任务调配与跟踪机制》,明确分工,确保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未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制。
审计发现,截至2024年8月,罗家乡未层层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未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未与村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未建立村级耕地保护日常监督及年度考核办法。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我乡制定《罗家乡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意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粮食生产安全,建立耕地保护激励长效机制。
(三)未建立松材线虫病监管制度。
审计发现,截至2024年8月,罗家乡未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未建立松材线虫病监管制度,未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切实承担属地主体责任。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我乡制定《罗家乡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与《罗家乡松材线虫监管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依法治理,做到及时、有效、迅速、有序的防止松材线虫病的传波,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为中心,建立完善的预防除治体制,做好监测预报,加强疫木清理,明确责任人员,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四)水库租赁租金未及时收取。
审计发现,罗家乡2019年3月与浙江省磐安县姜山头水电开发公司签订红塘坑水库租赁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租金42.8万元/年,租赁期限2019年2月1日至2034年1月31日,双方签订合同前向罗家乡政府缴纳第一年租金,第二年及以后年度租金交付时间为每年合同到期前1个月(即提前 30 天)履行。按合同约定,罗家乡应在2024年1月1日前向姜山头水电开发公司收取 2024年度租金。截至2024年8月,罗家乡未收取红塘坑水电站2024年度租金42.8万元。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我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相关班子多次带队催缴租金,分别于2024年6月12日、10月12日、2025年1月10日向浙江省磐安县姜山头水电开发公司寄送催缴函,目前2024年度租金正在催缴中,后续将加强合同过程管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五)4个项目材料进场验收程序执行不到位。
审计发现,一是罗家乡廖家村等九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2023、罗家乡罗家村等三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2021,项目无砂、石材料进场验收资料,材料进场验收环节不到位;二是陆村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2022、罗家乡廖家村西坪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材料进场验收环节缺失,无水泥、砂、石、PVC 管材等材料进场验收资料。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我单位进一步加强进场材料验收环节程序,后续在施工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添加对主要材料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的具体要求及处罚措施,以此保障项目质量。
(六)1个项目变更审批不及时。
审计发现,龙游县罗家乡廖家村西坪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2021,项目变更金额75.45 万元占合同价的29.96%,竣工验收时间 2021年12月,乡镇监管办变更审批时间2022年3月,龙游县耕地保护和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审批时间2022年12月,该项目变更审批时间在工程竣工后,变更审批不及时。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我单位组织项目管理人员集中学习《龙游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实施意见》,加强业主专业素养,后续将参照管理办法严格贯彻执行。
罗家乡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