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5- 06- 13 14: 39 浏览次数:

廖树林、汪桔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石佛乡姚村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号:2020-000271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树林、汪桔兰

2025年 6月13日 

信息来源: 县资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