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5- 05- 09 10: 27 浏览次数:

李信红因保管不善,将坐落石佛乡三门源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号:210-8-8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信红

2025年 5月9日 

信息来源: 县资规局